访新余市委书记:举全市之力打造全省最具安全感城市
[访谈背景] 说起新余,这个地处赣西中部人口不足120万的人口小市,我们并不陌生。近年来,新余以其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速度,创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又一个 “神话”,越来越吸引着全省、全国、乃至全球的目光。“魅力新余”、“活力新余”、“奇迹新余”成为人们对这座城市由衷赞誉的最好背书。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一样,新余在政法综治工作方面取得的长足发展同样令人赞叹。自1993年以来,新余市连续3届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先后13次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2005年被中央综治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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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作为全国22个试点城市之一、江西省唯一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3111”工程)试点城市,新余只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初步建成以视频监控与报警为依托,以新的巡防警务机制为支撑,全方位、立式体的治安防控体系,并顺利通过公安部验收;
2007年10月,全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新余召开,同年11月,新余市铁路护路工作代表全省接受中央综治委的检查并得到高度评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余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科学确定了新一轮和谐平安建设奋斗目标,提出把新余打造成全省最具安全感城市,使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到安全和幸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入推进和谐平安江西建设的伟大征程中,新余以其超人的胆量和气魄再一次让我们为之侧目。为此,我们专访了新余市委书记汪德和。
记者:汪书记,您好!众所周知,新余近年来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在工业化、城市化以及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可谓独树一帜,可以说,新余的发展是一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活教材。最近,新余又提出了举全市之力打造全省最具安全感城市的奋斗目标,请问新余提出这个目标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汪德和:近年来,新余市的各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主要得益于我们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得益于历届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稳定和政法综治工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2003年以来,我市把平安新余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战略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去年,我市将“平安新余”工程作为“实施十大民生工程,建立十大惠民体系”的一项重点工程,提出了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安全体系的目标任务;今年初,我市在研究安排今后工作时,把构建城乡一体公共安全体系纳入全市“十个十大”工程建设内容,进一步明确要把新余打造成全省最具安全感的城市,使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到安全和幸福。提出这样的奋斗目标,我们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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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保一方平安,就是要促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是人民群众对我们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一级地方政府不能为老百姓安居乐业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们就没有资格讲我们贯彻落实了科学发展观,实践了“三个代表”,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了、维护了、发展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新余的综合实力得到显著提升,特别是去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78亿元,增长16%,增速列全省第一;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大关,达到3174美元,跨入了世界银行公布的中上等收入水平门槛;财政总收入达41.56亿元,总量列全省第六。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治安环境是加快发展的第一环境,社会稳定是加快发展最大的品牌,没有稳定的治安环境,什么事也干不成,更不可能有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始终把稳定放在首位,坚持以稳定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确保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步推进,才能始终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第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和谐平安建设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我们有更多的财力投入到民生工程建设,投入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随着基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得到更好的保障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人身、财产和精神安全的需求日益加深,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的各类消极因素还大量存在,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盗窃、抢劫、抢夺等犯罪发案比重较大,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积极推进最具安全感城市创建,是一项符合人民群众利益需求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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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创建最具安全感城市,我们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近几年来,我市的政法综治工作在基层基础建设、严打整治工作、防控体系建设、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特别是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07年,我市政法部门实际支出经费达13805万元,比上年增长35.8%,其中,市本级政法部门实际支出经费达10488万元,同比增长35.76%,随着财力的增长,今后对政法综治的投入还会不断加大。
记者:听了汪书记的解答,我们对新余提出的这一目标有了更全面的了解,能否解读一下最具安全感城市的具体内涵?
汪德和:最具安全感城市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有实实在在的内容和目标,按照我们提出的要求,最具安全感城市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最基本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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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公众安全感调查居全省前列。具体来讲,就是至少要进入全省前三名以内。从近两年来的安全感测评情况看,我市一直保持在全省第五名左右,我们认为,通过一两年的努力,进入全省前三,这个目标完全可以实现。
二是群众对安全感的知晓率、认同率大幅提升。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人民群众对安全感的认可度、满意度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客观地说,当前广大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还不是很高,对党和政府开展平安建设,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所做的努力还存在一些片面的看法甚至误解,这也是影响安全感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我们提出把群众对安全感的知晓率和认同率大幅提升作为最具安全感城市的一项重要标准,作为我们工作的最终目标。
三是最具安全感城市必须实现“四个不发生、四个下降”的具体目标。即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治安案件下降,治安灾害事故下降,治安乱点由乱到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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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通过汪书记的介绍,我们知道新余提出这个目标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也具备良好的条件,请问今后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措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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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德和:创建最具安全感城市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做的工作很多。为此,我们将着力围绕建立健全“四个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社会动员机制。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三个最大限度:以社会宣传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和谐平安新余建设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和参与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模式,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防范的积极性、主动性,筑牢社会治安基础防线;依托经济发展,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积极探索治安防范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新模式,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拓宽社会治安防范、管理平台。
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治安问题的长效治理机制。始终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作为一年四季不可放松的重点工作,做到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协调并进,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治安问题排查化解的长效工作制度,实现排查化解定期化、严打整治经常化、治安防范现代化、社会管理专业化,努力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防、管、控一体化格局。
三是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保障机制。高度关注民生,千方百计保障民生,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合理、有序地理顺群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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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的综治维稳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职责,始终抓住部门责任、领导责任这个根本,保持高位推动的良好势头,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将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强化工作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奖惩,推动综治维稳责任制的落实。





